① 退換貨政策
- 本公司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享有 7 天商品鑑賞期(7 天含假日)。
- 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須為全新(測試除外)、包裝完整等狀態下即可申請此服務。
- 如有退換貨需求, 【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線上填寫聯絡我們表單申請】 或 【來電申請辦理】, 並提供姓名、訂單編號、連絡電話、退貨商品名稱、退貨原因及照片等資料, 客服人員收到後將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-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班日 09:00–17:00(中午 12:00–13:00 休息)
- 客服專線:07-815-0053 分機 433
- 線上客服: LINE 官方帳號 ZMI Electronics Ltd.(LINE ID:@levina)
② 退貨須知
- 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。 消保法保障之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確認商品是否符合需求, 並非商品試用期。如本商店有特別提示, 請保留完整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- 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超過 7 天商品鑑賞期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產生損壞, 如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等情形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 或發票、配件不齊全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③ 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退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、聯絡資訊及地址 → 由 Levina 委託物流進行收貨。
④ 退款說明
- 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 將直接刷退至原付款信用卡帳戶。
- 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 退款金額將匯入您提供的銀行帳戶。
⑤ 換貨須知
換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 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。 如本商店有特別提示, 請保留完整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 否則恕不接受換貨。
⑥ 換貨流程
您與本商店共同同意以換貨方式處理時, 請先於原訂單辦理退貨, 並重新下單購買商品。 本公司將僅針對差額向您寄發發票並收取或退回相關費用; 如無差額則無須另行處理。